一、江西工伤死亡赔偿有哪些
1、因为工伤而受到人身损害的,应该按照人身损害的规定,赔偿相应的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江西宜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39元×20年。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39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39元×5年
2、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今年数据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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