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如何行使监护权?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7-15
一、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如何行使监护权?
在离异之后,未直接承担抚育责任的父或母依然保留着监护权。
这其中所包含的监护权,不仅仅只是涉及到对未成年子女人身方面的监护工作(包括对其进行保护、照料以及监管等),而且也涵盖了对于他们财产的监护职责(包括管理,保护等)以及作为被监护人代理人的权利。
依据我国现行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便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但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亲情却不会因此而消失,孩子仍然是父母双方共同的孩子。
在离异之后,父母双方对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并没有发生改变,每一位父母都需要尽职尽责地履行起抚养和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在未直接承担抚育责任的父或母行使监护权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和利益,并且尽可能地与直接承担抚育责任的另一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倘若发现直接承担抚育责任的一方存在有损于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行为,未直接承担抚育责任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同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以此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尽管在离异之后,未直接承担抚育责任的一方仍保有监护权,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监护权可能会遭到剥夺或者受到限制。
比如,若有证据表明某一方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构成威胁,那么法院就有可能会依法剥夺该方的监护权或者对其监护权的行使加以限制。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及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二、父母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
首先, 直接负责照顾未成年人一方需以该未成年人群体的名义起草描绘诉讼请求的文件即起诉状。
之后,将这份文件递交给未按照约定实际支付抚养费用一方的常住地所在的司法机构进行立案,并同时向其缴纳相应的立案手续费。
接下来,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即法院开始举行庭审进行公开审理。
在开庭之前,相关当事人需要做好充分的证据搜集工作,包括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等相关法律文书。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因为父母离婚而自动解除。
即使在离婚之后,子女无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他们仍然是父母双方共同的子女。
同样,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然享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最后,如果涉及的未成年人年龄不足两岁,那么通常情况下会优先考虑由母亲直接承担起抚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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