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后买方不去银行签字放款怎么处理?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8-01
在二手房交易完成过户手续之后,若买方未能按照约定前往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事宜,则卖方完全具备权利提前解约现有购房合同,同时追究买方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在此过程中,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法律规定下的合同解除条件:
首先,在合同履行期限尚未届满之时,如果当事人一方通过明确表达或自身行为表现出其无法履行主要债务的意愿;
其次,如果当事人一方未能按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
最后,如果当事人一方因延迟履行债务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在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将自动终止履行;而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根据实际履行情况以及合同性质,当事人有权选择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且还享有向对方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综上所述,依据以上法律条款,卖方有权依法行使解除权,并要求买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过户后放贷要多久?
通常而言,继房屋所有权转让手续完结之后,银行需耗时15至20个工作日才有可能将剩余购房款项发放给售房方。这主要缘于在房产交易过户程序顺利完成以后,银行仍需将买方的新房产证作为贷款抵押物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待至此项事宜获批准后方能进行最终的放款环节,而这项操作涉及到一系列的时间消耗与繁琐流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岳家嘴山河大厦2105
电话:400-685-6769

扫一扫 微信二维码
联系我们

© 2024 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2024061116号-1    

提交法律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