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三年的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8-15
若双方间并无借款协议,仅存三年以上的转账记录,此种情况下,尽管涉事方从未向对方提出索要欠款的主张,然仍可提起诉讼;
然而,如被告主张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理由时,判令法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结果将无法避免,即原告可能面临败诉的窘境。然而,要是在上述三年之内,原告诉诉被告要求还钱且有合法有效证据支撑的话,则诉讼期限可以自催讨之日开始起算,往后再延展三年,届时同样具备起诉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或法人依法向人民法院寻求民事权益保护的法定诉讼时限通常定为三年,但在特殊情形下另行规定的,应依该特别法行事。
另外,法律明确规定的诉讼时效理应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遭受侵害及债务人确认债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转账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在借贷法律关系中,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其意义在于确认债权债务关系。虽然银行转账能证明一方当事人向另外一方转账的事实,也可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资金的往来,但是不能完全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成立。
仅凭转账凭证主张存在借贷关系一方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借款合意的存在,否则需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所以在借贷关系过程中,借贷双方应注意借条、合同的出具以及其他证据的保全,切实维护自身的利益。
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如果按照具体的情况可以认定不正当的交易行为,可以将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债权债务的诉讼中需要什么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