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及时申请银行账户解冻,进入“惩戒名单”怎么办?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9-23
近期,在接受众多“冻友”咨询时,发现了一个新的、令人担忧的趋势,就是部分冻友在账户被冻结后,没有及时申请解冻,结果上了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的“惩戒名单”,给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一、什么是“惩戒名单”?
202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其中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非法出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新开户等惩戒措施。
简言之,就是对非法出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卡)或者支付账户的,5年内暂停全部银行卡的非柜面业务,并不得开办新卡。
二、为什么没有非法出租、出售、购买银行卡也会上“惩戒名单”?
很多冻友说,我没有出租或者出售过银行卡,仅仅是收过国外客户打来的资金或者收到别的账户打来的资金,为什么也会上“惩戒名单”?这就是前面提到的,没有及时联系办案单位申请解冻。
很多人的银行卡之所以会被冻结,简言之都是因为与违法犯罪账户发生了关联,收到了违法犯罪账户或者诈骗受害人直接打来的资金,而如果不及时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申请解冻,公安机关如果不把持卡人当成犯罪分子,当然的会认定是持卡人将银行卡出租、出售而被犯罪份子利用,因此会上报到公安部,进而将持卡人列入“惩戒名单”。
三、列入“惩戒名单”名单的危害
1、无法使用网银,也无法使用微信、支付宝支付。在电子支付如此发达的今天,造成的不便可想而知;
2、无法开办新卡,无法申请贷款等。如果是有房贷等持卡人,被冻结后,银行卡内无法划扣,无法开立新账户,无法还贷,可能会造成断贷等更多麻烦。
3、面临同事、公司的质疑。一旦进入“惩戒名单”银行的备注可能是“因涉嫌诈骗等进入惩戒名单”,如此一来,在公司、同事面前简直是百口难辨!
4、五年后,即使开办新卡,也会面临严格的审查,依然寸步难行。
四、能不能解除、如何解除“惩戒名单”?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可以明确的说,只要不是真的买卖、出租银行卡的,是可以解除的。官方文件上,只给出了“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惩戒提出申诉的,经公安机关确认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将及时解除相关惩戒措施,恢复业务办理。”但实际办理中,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笔者曾经帮一个冻友申请过解除“惩戒名单”,足足花了近半年的时间,过程远比申请账户解冻更加艰难和复杂,因此很多人的说法是“惩戒名单”根本无法解除,实际是没找到正确的方法。被“误伤”的当然可以解除,但过程非常繁琐。
最后,在这里还是提醒各位“冻友”和朋友们,一定要防患于未然。千万不要贪图小利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否则遗憾终生;而一旦遇到账户冻结的情况,还是尽量积极申请解冻,否则被“误伤”进入“惩戒名单”,会造成比账户冻结更大的麻烦!
遇到银行卡被冻结问题,请随时联系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给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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