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离婚案被告不出庭应该如何处理?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8-14
就算被告不出现,法院也能想办法接着开庭,他们会尝试把传票及其他必要文件送到被告那儿去(这就是所谓“送达”),整个过程需要60天时间。
过了那段时间没收到回复的话,就开始开庭这叫作“缺席审理”和“缺席判决”。
你可能听说过,法院是可以在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做出离婚判决的,这在法律上是完全合法的。
当然如果被告找不到人,或者根本没法联系到他/她,那么通常来说,法院会建议原告先撤诉,然后等6个月以后再重新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案件法律是否允许被告不出庭?
《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上述规定,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必须委托代理人,且被告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因为婚姻属人生大事,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十分重视,在司法实践中,都要求被告出具书面的意见,但这还不够完善,法官还要确认书面意见确实是被告出具才行,因此被告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有出庭,又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这样就会对被告极不利。
二审离婚案判不离婚吗怎么判?
根据法律规定,判定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后仍无济于事。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依法判决准许离婚。
具体来说,当任何一方对夫妻关系提出离婚请求时,他们有权选择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当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需要进行调解工作,尽力修复夫妻间的感情裂痕。
若感情破裂的状况无法通过调解方式得到改善,那么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