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要交钱吗?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8-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看守所必须配齐必备的医疗设备及常见药物,以充分满足被羁押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换句话说,在看守所内部环境中,需要接受刑事拘留的被监管者在身患疾病之际,理应获得及时且恰当的医疗救治。若病情严重至必须就诊于医院的状况,相关地区的医院将承担起为其提供治疗服务的责任。因此,看守所自身并未直接参与到支付费用的环节之中,而是与当地医院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共同承担起对被监管者的医疗事务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多久判刑?
通常情况下,在涉及到刑事诉讼的情形中,犯罪嫌疑人将被强制收监于看守所内,最长时间为两个月。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将会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和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已经实施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其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两个月的时限。
如若案件情节较为复杂或者调查期限已经到期但仍无法结案的情况,可以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许可予以延长,但最长只能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的第二十六条明确指出,看守所必须配置充足的医疗设施及药物,以保证所有被关押人士都能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一旦有被拘禁者需要医疗帮助,应当立即得到救治。如需进一步转至外部医院接受治疗,则由相关医院承担起提供医疗服务的责任,而看守所将与医院紧密协作,依照法律规定对被拘禁者的医疗事宜进行妥善处理,但并不直接涉及到费用支付等事项。

拘留是在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拘留是在拘留所。
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不到一年的,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在看守所中服刑。
2、关于羁押期间。被羁押在看守所里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37天。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快则三个多月,慢则一年半载,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定。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
3、关于会见权。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根据《拘留所条例》相关规定,被拘留人有会见、通信权利,因此家人可以探视,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羁押在看守所的人,不得会见家人,可以会见律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律师在会见完嫌疑人之后,一般会梳理案情,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和类似案例,与司法机关沟通,在有需要的情形下,律师还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是未成年人涉嫌较大的刑事犯罪,其家人可以随时探视,并且在整个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询问过程中,其监护人可以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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