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侵占罪可以公诉?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8-22
侵占罪系属自我主张式的告诉乃处理型犯罪,即通常仅能由受害者以刑事诉讼的方式主动发起追诉。然而,若涉及的侵占行为导致了显著的社会伤害,抑或该侵占行为带有一定的公共利益色彩,则司法机构或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所赋予之职权,依循法定程序提起公诉。在剖析特定情形之际,我们需权衡诸多要素,包括侵占行为的涉案金额、情节恶劣程度、对受害人所带来的影响及社会危害性等等。倘若侵占行为涉及的金额较大,且行为人拒绝归还,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例如给受害人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干扰其日常生活等,司法机构可能会判定有必要采取公诉手段。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是否启动公诉程序仍需依据具体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由司法机构依法做出裁决。若相关法律条款并未明确规定侵占罪可适用公诉的情形,那么在一般情况下,侵占罪并不适用于公诉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犯罪一般被视为自诉案件,需由受害人主动发起诉讼程序进行追究。然而,如果此类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害或是牵涉到公众权益等方面的问题,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司法部门便有可能依据其法定权限主动启动公诉程序。至于是否应该实施公诉,需要结合侵占财产的数额大小、情节的严重程度、受害人所受影响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采取公诉措施往往取决于具体案情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最后的决定权则归属于司法机构,并将依法作出裁决。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否则一般的侵占犯罪并不适用于公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