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判3年还是5年的决定因素是什么?
- 文章来源:湖北全品律师事务所
- 时间:2024-09-12
寻衅滋事罪之量刑年限的衡量,需依据如下几种情况而定:首先,倘若行为者从事寻衅滋事活动,严重扰乱公共社会秩序,那么人民法院将依法给予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分;其次,如果行为人有结伙大规模地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以致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那么人民法院将会对其施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并且还可附加金钱罚金,以及对于在一段时间内多次结伙实施寻衅滋事非法犯罪活动却未曾受到过法律制裁的行为,可以视为“结伙多人实施寻衅滋事犯罪”。具备以下任一条件者,即可以认定为符合“寻衅滋事”的定义:第一,行为人出于寻求刺激、宣泄情绪、逞强耍横等目的,无缘无故地制造事端,实施了法律所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第二,行为人因为日常生活中偶然发生的矛盾纠纷,借机挑起事端,实施了法律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矛盾是由受害人故意挑起或是受害人对矛盾的激化负有主要责任时,才不属于此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与非罪的区别是什么?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判定,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所面临的处罚也是更为严重的,另外对于寻衅滋事未达到刑事责任标准的,是可以以行政处罚来处理的。